淡水蔡家村的取水經驗
文: 蔡瀛理事長(淡水愛鄉協會) 會議影片(Youtube)
蔡家村坐落於淡金公路三段北八線,奎柔山路右側的淡水蔡家村聚落,移民自福建泉州府同安縣,迄今240多年。移民來台之初,海盜橫行,山賊流竄,因此群聚於大屯山麓,坐北朝南,居高臨下,避開海盜山賊侵犯。
蔡家村全村務農,前後山丘皆是蔡家耕地,占地20幾甲,養牛20多頭,昔稱「大牛稠」地名由來。早期移民,靠築水圳、挖溝渠、建埤塘來灌溉,也常因水源分配問題,與鄰近家族衝突或械鬥。歷經70多年,於咸豐7年(西元1857年),由蔡、黃、王、楊、張、盧、呂、林、陳九大家族共同制定「新庄仔紅毛圳水玫份眾」源流圳規及罰則。議約規定:在「圳頭溪源倘有強橫之輩攔截水源泉水及盜挖圳水汴水者如被捉獲…….不論親朋均罰戲全檯及酒宴搭坪挑籠資費等項」,原意是指「被捉獲偷取灌溉水源者,除罰演歌仔戲全台外,並包含當天所有各項酒宴支出」。
蔡家村因地處大屯山系圭柔山溪旁,地下水源豐沛,後改以掘井取水,每戶在住家附近鑿1到2口井,除供飲水外,兼具部分水田灌溉功能。民國82年,配合省政府「農宅示範社區」政策,百年老舊農舍全夷為平地,歷經多年改建,並於社區內鑿一口280尺深水井,及六層樓高水塔一座,再透過水管分流全村住戶使用。同年,組織社區管理委員會,制定水費每度5元收費,作為改善水質、抽水馬達維修和電費支出,在目前自來水尚未普及的農村,這是唯一的水資源管理方式之一。